延边大学附属医院(延边医院)天使爱心基金会党建工作制度
会字〔2020〕第 06 号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及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
(试行)》,结合基金会党支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健全工作机构。党支部设书记一人,党务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基金会办公室。
二、落实领导职责。
基金会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,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。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。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,明确任务、落实责任。
三、明确工作目标。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,明确基金会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。同时,结合基金会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,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,明确党建工作目标、任务、措施、责任人和时限。
四、建立专题议事制度。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, 针对基金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研究制定改进措施。
五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、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,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、民主监督制度等,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、公开化、规范化。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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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发展党员制度
(一)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,支部召 开党员会,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,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,经党员同意,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,并确定 2 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。
(二)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,帮助 其端正入党动机,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,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。
(三)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,所在支部 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,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,确定发展对象。
(四)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,并由上 级党组织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、征求意 见,考察合格的发给《入党志愿书》,由发展对象填写后,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。
(五)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,经全体党员表决后,填写“支部大会决议”,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。
七、班子按期换届,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 生,每届任期 4 年。选举工作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。
八、附则
(一)本制度适用于延边大学附属医院(延边医院)天使爱心基金会的内设机构、各专项基金以及所有资助的公益项目。
(二)延边大学附属医院(延边医院)天使爱心基金会拥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,并有权对本制度之条款进行修订。